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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局党委关于人防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09 来源:文成县纪委监委网站 字号:[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文成县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文成县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收到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即知即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程旗荣同志任组长,胡三东、林哲、金伟、郑爱蓉、吕菁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刘日成、郑东霞、徐海丰、王媛媛、周柏坚、刘静漪等各整改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设2名联络员,由刘日成、刘静漪同志担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与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对接协调工作。同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委书记程旗荣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责任科室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局党委共召开3次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巡察整改跟踪督查,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小组每两周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1件,办结率为69%。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0件、了结0件,给予党纪处分0人;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诫勉0人,教育提醒1人;新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收回清退违规资0.035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636万元。

一、关于“人防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对接联系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因其负责编制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为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委托该院编制《文成县人防专项规划(2021-2035)》,可以与国土空间规划密切融合。

(二)严格按照流程上报县政府进行审批确认实施。

二、关于“人防基层指挥所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原人防基本指挥所政策处理无法快速解决的前提下,积极联系了中建三局设计院工程师,在我县城周边进行了二次选址,联系分管副县长携大峃镇及人防办负责人在文成县大峃镇下徐村(泳池边)确定为备选地址,在县资规局做了永农和林业资源分布初步调查;

(二)对接中建三局设计院进行《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

三、关于“机构改革职能尚未理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局分管对进行人防审批职能自查,原人防行政审批职能是否已全部移交住建局行政审批科,验收职能也已移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二)召开局人防相关科室会议,分管领导牵头文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原人防工程审批科、原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所再次进行工作业务对接,确保文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住建局行政审批科也已实际独立行使两项职能。

四、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少收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照图纸及验收材料、人防易地建设费相关文件,对凯悦山庄、天安华庭(文成公馆)、鹤东家园三个少收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分别进行面积、易地建设费金额测算,确保不多收少收;

(二)通过电告、发函等方式给文成县东风房地产开发公司、文成县立家房开公司、文成县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建设单位,确保三方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后,进行补缴;

(三)通过开会学习《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关于明确新的人防审核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温人防办〔2016〕66号)、《浙江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的若干意见》(浙人防办〔2018〕25号)等相关文件,确保在今后的人防审批事项中,不出现少收易地建设费事宜。

五、关于“无依据审批联建人防地下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人防审批政策学习会,邀请了人防相关的审批、质监、信保中心、人防科、财务室等人员分别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关于明确新的人防审核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温人防办〔2016〕66号)、《浙江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的若干意见》(浙人防办〔2018〕25号)、《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设置人防工程内部审批流程表,由窗口——人防综合保障与人防综合保障和城建信息服务中心——人防和城乡建设科——分管领导内审,杜绝无依据审批联建;

(三)由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约谈原人防办负责人、由局分管领导于2020年6月18日下午约谈经办人员。

(四)设置人防工程内部审批流程表,由窗口——人防综合保障与人防综合保障和城建信息服务中心——人防和城乡建设科——分管领导内审,杜绝无依据调剂建设人防结建工程面积; 

六、关于“违规审批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今后人防工程审批中,严格按照《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温州市防空地下室最小易地建设面积审批的意见》除已达国家和省有关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求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定的、因地质原因无法修建人防地下室的、人防应建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之外,严格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审批工程;

(二)由驻派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约谈原人防办负责人、由局分管领导于2020年6月18日下午约谈经办人员。

(三)根据人防工程内部审批流程表,由窗口——人防综合保障与人防综合保障和城建信息服务中心——人防和城乡建设科——分管领导内审,杜绝违规根据开发商申请要求审批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七、关于“多个公建项目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缓交并长期未追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函催缴后,珊溪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中心)、文成县总部经济大楼、文成县苔湖片区一期改造保障性安置房项目,文成县苔湖片区一期旧城改造项目、文成县龙川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等5个项目已于7月7日进行缴款;

(二)在今后的人防工程审批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审批工程及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不接受以政府抄告单、简复单、文件办理单、领导批示等作为缓交依据。

(三)对于剩余4个缓缴项目,由局党委请示县政府,待县政府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后,根据会议纪要进行催缴。

八、关于未开展行政执法,人防地下室被私人占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人员到15个人防工程实地排摸,除白云广场、金茂花苑、东风诚园外,在绿洲家园发现1处隔断;

(二)对东风诚园人防工程内隔断施工进行叫停;

(三)安排检查人员在白云广场、金茂花苑、东风诚园、绿洲家园人防地下室隔断的门上粘贴了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分管副县长;

(四)加强“双随机(随机抽调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人防工程),一公开”制度执行,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人防专项巡查。

九、关于“防空坑道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人防坑道进行清空,并闭门上锁,不再对外出租;

(二)一年不下3次进行实地查看,尤其汛期后,进行积水排放。

十、关于“个别项目未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温州海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书》。

(二)起草《文成县住建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书(试行)》示范文本的通知》,规范以后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书签订手续。同时,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如在指定时间不履行责任书签订,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十一、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2013年2月至2017年7月违规支出的酒水和香烟等,已上缴财政专户;

(二)通过对接住建财务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流程;

(三)由局分管领导同志约谈相关经办人员;

(四)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人防审批政策学习会,邀请了人防相关的审批、质监、信保中心、人防科、财务室等人员分别学习了《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出差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审批等)、《住建局工作交接制度》、《六项禁令》、《八项规定》文件;

(五)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事情。

十二、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局财务制度,今后固定资产、宣传用品等登记、采购,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对漏登的空调采购,已由财务进行补登。

十三、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局财务制度,今后出差审批、办公用品购买,严格按照财政制度、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十四、关于“部分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自查,防空洞租金与龙川小学易地建设费已于2019年12月25日缴入县财政专户;

(二)取消人防易地建设费与租金基本户汇缴环节,通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直接由缴款方上缴县财政专户,以保证应缴款项直接入库。

十五、关于“部分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6笔奖金,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补缴,并将补缴的个税已缴纳入库。

(二)开展财务制度学习,确保今后不再出类似事情。

十六、关于“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由局党委按照行政处罚的流程,依法对东风房地产公司就长兴公寓应缴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后提交法院执行

(二)为确保行政处罚流程合法合规,联系对接诚意律师事务所严永斌律师,委托其代作法律文书和指导行政处罚的流程,并制定了“催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流程表”,并于8月24日就长兴公寓应缴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行政处罚立案审查表》,交由局法制办审批,通过立案,同时明确联络员和执法人员;

(三)今后,通过局行政审批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等职能科室把好审核关,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住建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7861371;电子信箱:wcxzjj@126.com。

中共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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