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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向7个单位、14个行政村党组织和人防领域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0-04-10 来源:文成县委巡察办 字号:[ ]

2020年4月2日至4月10日,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的县委编办、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妇联、团县委、县供销联社等7个单位党组织和西坑镇、二源镇、公阳乡下辖的14个行政村党组织,以及开展专项巡察的人防领域集中反馈巡察意见。副县长金一玲、刘云、毛伟新等县领导分别参加所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会,对被巡单位的巡察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压实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班子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体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强大合力,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与巡察机构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对被巡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要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把好巡察整改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关,按照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情况逐条逐项审核,对不达标的坚决落实整改,形成狠抓巡察“后半篇文章”高压态势,督促被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县委编办:

聚焦中心工作主题主线,实现编制资源高效利用和向重点领域倾斜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五不直接分管”、“一岗双责”、调研指导、财务制度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凝聚人心服务大局成效不大,引领县直机关党员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方面发挥先锋作用不明显;履行新时期党建主体责任力度欠缺,指导督促机关党组织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专项活动经费收支规定、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全面,党员教育、发展和监督不均衡,执行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机制不彻底。

县委党校:

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科研教学氛围不浓;本土党性教育资源挖掘利用、项目破难攻坚的力度仍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管理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考勤制度、谈心提醒制度、财务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执行不到位;教师高专人才队伍建设、党员发展需进一步加强。

县委党史研究室:

史志“知古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史志宣传内容单薄,《文成县志》编纂工作推进缓慢;革命遗址的保护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和维护还不够到位;组织生活不够重视,党员活动室建设不规范。

县妇联:

工作站位不够高,未能站在社会治理的高度,谋划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引领妇女创业创新发展的成效不明显,维护妇女权益方面仍有差距,帮扶妇女儿童不够精准;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还需要加强。

团县委:

工作站位和标准不够高,服务大局意识还需要加强;工作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缺乏追求卓越的冲劲;服务青年的覆盖面窄化,对社会青年的思想政治引导不到位;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指导监管不够到位,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活动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县供销联社:

围绕县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履行“三位一体”等体制改革新任务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搭建“三农”服务发展战略、规划欠缺,主动创新破难力度不够、成效不大;对社有企业、基层社等体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履职监管和政策指导力度不够,体制机制问题仍突出,盘活社有资产增值途径缺乏;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等重大风险意识不强;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制约缺位,财务、重点领域、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等监管不严存在廉政漏洞;引领建设高效干事的干部队伍举措缺乏;基层党组织软弱,组织力战斗力欠缺。

西坑镇下辖3个村:

未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殡葬改革、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五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村级监督实效不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等现象;村工程招投标(发包)程序不到位、支出不规范;村干部参与村级事务积极性不高,解决民生小事不积极;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和管理不规范。

二源镇下辖7个村:

党的思想建设缺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五议两公开”、困难群众住房补助、2017年危房改造工作、五水共治、消防安全管理、村级财务、项目管理等工作落实不规范;个别村组织法律意识薄弱,存在违法情况;个别村民风不正、赌博风气盛行;村干部作风不实,坐班值班制度执行不严,党员发展审核不严和党员管理不到位。

公阳乡下辖4个村:

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申请审核不严;“五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村级监督实效不明显;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发放香烟纪念品等;解决民生小事不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不力;未严格控制外出学习,学习考察无实质内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把关不严。

人防领域: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权力运行不规范,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无依据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人防易地建设费、人防地下室管理不善;多个公建项目的缓交人防易地建设费未追缴;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公务接待、物品采购、财务报销等工作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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