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文成县委第九轮巡察完成进驻 举报方式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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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批准,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对县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县国投公司、县交投公司、县水投公司等1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目前,4个县委巡察组全部进驻上述单位并召开动员会。 9月15日至22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在各单位召开的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按照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县委巡察组继续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把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突出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5年来调离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了专门的举报受理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 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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