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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委巡察组反馈县委第九轮巡察情况
时间:2021-04-16 来源:文成县纪委监委网站 字号:[ ]

经文成县委同意,近日,县委巡察组向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的县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分管联系县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和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上述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委巡察组指出:

县委政法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牵头推进“平安文成”建设工作还不够到位;扫黑除恶、全科网格工作还存在短板;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缺乏完善机制;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谨。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督促和指导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信访专题未能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 、信访工作还需加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有力;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信访工作档案管理有待完善;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县教育局:全县教育质量整体水平不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偏低;教师培育缺乏有效举措,教育人才流失较多;教育督导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以案促改工作还需加强;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县司法局: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创新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内部制度执行还需加强;基层专业干部和律师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法律援助工作有待提高。

县财政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在农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方面未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短板;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缓慢;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滞后、效益不高;资金安排缺乏科学机制,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党建工作仍有短板。

县水利局:主责主业落实不够到位;舆情风险管控存在较大隐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力度仍需加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县审计局: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还有较大偏差;支部建设不达标;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干部日常监管还需加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破难攻坚任务和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市政设施和园林多头管养,燃(煤)气管道建设无规划,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不到位;智慧城管建设面不广,执法前端末端界线不清,执法案件程序不规范;对财务、项目、公务用车和下属单位等监管不到位;执法队伍严重空编,下属单位管理宽松软,中层干部任职不规范;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主动服务企业意识有待提高;招商引资力度有待加强;提升土地使用效益缺少有效抓手;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还需巩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部分项目建设还需加强督促;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干部谈心谈话不深入;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管理需要加强。

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代管或承建的部分交通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推进缓慢现象;与省道、重要县道公路建设指挥部等存在部分职能交叉或未厘清情况;议事规则等各类制度不健全;财务、公务用车管理、小额建设工程等制度执行不到位;临时工多、正式工少,专业人员少,干事动力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和党建引领中心工作作用有待加强。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距离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差距较大;资金管理不到位;投资前期论证不充分,决策不严谨;民生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拓创新和勇于担当精神不足;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

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定”方案尚未明确,体制机制未理顺;融资步伐还需加大;各类议事规则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规范开展,部分重点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由临时工担任,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党组织领导班子未产生,意识形态责任制未建立;临时工队伍不稳定、业务不精、工作激情不高及招聘程序不规范。

会议要求:

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要求、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要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按照“六个见”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并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措施落实到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认清实质、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不断深化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形成“长久立”的体制机制。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巡察制度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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