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咨询”平台常见问题解答(第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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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某乡镇干部,我想帮孩子办满月酒,亲朋好友大约有15桌人,允许操办吗? 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操办。根据文委办发〔2018〕142号文件规定,开业典礼、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喜事应尽量不办或少办。确实需要操办的,参照婚事操办“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1.执行宴席套餐制,婚宴餐标每桌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2.执行人情随礼制,执行非亲属人情红包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民币的随礼标准;3.执行婚庆报告制,根据组织人事关系,事后10日内报告宴席时间、宴请人数、礼金清单等内容。男女双方婚宴桌数控制在40桌以内、宴请人数控制在400人以内。 2、我是某机关单位的一名临聘人员,打算“五一”操办婚礼,是否需要向单位报告? 答:需要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告。根据文委办发〔2018〕142号文件规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根据组织人事关系,主动报告并如实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庆事宜报告(公示)表》《文成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丧事报告表》。操办婚庆喜事的要在10日内,操办丧事的要在24小时内向所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告。一般党员报所在村(居)党支部,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报乡镇党委、纪委,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报本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县管干部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上述身份以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纪委。 3、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在操办丧事上要注意什么? 答:要遵守文民〔2018〕162号文件规定,操办丧事做到“五个不超”:1.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填写《文成县丧事殡期延长审批表》,经审批后不超过5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2.治丧、悼念、出殡不超过5个环保可降解式花圈(包括花篮、横匾);3.乐队人数不超过10人;4.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车辆不超过5辆;5.丧事酒席不超过10桌(每桌限10人以内),不使用高档菜品,不设冷盘,菜品数量不超过1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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